为加强抚顺县孤儿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阳光、透明,现将孤儿救助情况进行公开,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,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,及时处理,切实维护孤儿的切身利益。从2018年7月1日开始调整孤儿生活养育金标准,集中生活养育孤儿由1300元/月调整为1600元/月,分散生活养育孤儿由800元/月调整为1200元/月。我县按时完成提标工作。 2018年(数据截止9月底),目前共有孤儿63人。有12人在省孤儿学校上学,1人在抚顺市孤儿院抚养,散居孤儿50人,共计下发孤儿养育金48.466万元。 抚顺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25日